云维股份(600725):云维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4年8月1日 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独立董事3名,实际参加 表决独立董事3名。经3名独立董事共同推选,由施谦主持会议,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本公司《公司 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本着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对拟提交第十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的部分议案进行了会前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具体 如下: 一、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增补李猛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专门会议审核意见:公司董事会对董事候选人李猛先生的提 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程序合法。经审阅董事候选人李猛先生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 发现其有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中有关规定的情况,以及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其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候选人所应具备 的能力。同意对董事候选人李猛先生的提名,李猛先生的任职尚 待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增补李猛先生担任公司董 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李猛先生为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专门会议审核意见:本次聘任财务负责人审议及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任 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 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 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 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 财务负责人的其他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李猛先生担任公司财务 负责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 股股东对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变更的议案》。 专门会议审核意见: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变更承诺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变更方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 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 不利影响,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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