键邦股份(603285):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顾君黎)

时间:2024年08月02日 17:56:01 中财网
原标题:键邦股份: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顾君黎)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朱剑波,现提名顾君黎为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
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
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
任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山东键
邦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
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年以上法律、
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
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
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三)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该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
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
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
女配偶的父母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
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
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 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
母、子女;
(四)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
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
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的人员;
(六)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
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
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
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
责人;
(七)最近1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记录:
(一)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
关刑事处罚的;
(二)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三)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
通报批评的;
(四)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
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
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的人员。

六、包括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
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 3家,被提名人在山东
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6年。

七、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被提名人具备较丰富
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注册会计师,且在会计、审计
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等三类资格
之一。

八、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本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
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号——规范运作》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
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
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
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朱剑波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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