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青科技(603125):2024年半年度募投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时间:2024年08月02日 18:01:23 中财网 |
|
原标题:
常青科技:2024年半年度募投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3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4,814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5.98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125,067.72万元。
扣除承销费(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15,687.6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2,464.8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113,222.81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4月3日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3)第316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4年半年度,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3,124.42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662.75万元; 累计募投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28,732.44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594.95万元。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序号 | |
A | |
项目投入 | B1 |
截至期初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
余额 | B2 |
利息收入净额 | B3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B4 |
项目投入 | C1 |
募集资金本期累计用于现金管理 | C2 |
累计赎回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 | C3 |
利息收入净额 | C4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C5 |
项目投入 | D1=B1+C1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现金管理的余
额 | D2=B2+C2-C3 |
利息收入净额 | D3=B3+C4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D4=B4+C5 |
E=A-D1-D2-
D4+D3 | |
F | |
G=E-F |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江苏常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 存放金额 |
466379036938 | 7,539.47 |
5389018080651711 | 30,752.60 |
381006710011000293084 | 70.43 |
38,362.51 | |
2、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进行现金管理合计32,500.00 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是否赎回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产品名称 | 金额 | 年化收益率 | 期止日期 |
中国银行挂钩
型结构性存款 | 9,750.00 | 1.2000%
或
2.9435% | 2024.5.7-
2024.8.5 |
中国银行挂钩
型结构性存款 | 10,250.00 | 1.2000%或
2.9447% | 2024.5.7-
2024.8.7 |
交通银行蕴通
财富定期型结
364
构性存款
天(挂钩汇率
看涨) | 12,500.00 | 2.70%/2.50%/1.85% | 2024.4.30-
2025.4.29 |
- | 32,500.00 | - | - |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除超募资金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3日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对照表 | | | | | | | | | | | | |
募集资金总额 | 113,222.8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1,124.42 | | | | | | |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 | 44,955.25 | |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 | | 无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资金投向 | 已变更项
目含部分
变更
(如有)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
总额 | 截至期末承
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
金额的差额
(3)=(2)-
(1) | 截至期末投
入进度(%)
(4)=(2)/
(1) |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
定效益 |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
1、特种聚合材料助
剂及电子专用材料制
造项目 | 否 | 85,000.00 | 85,000.00 | 85,000.00 | 13,124.42 | 28,732.44 | -56,267.56 | 33.80% | 计划建设周
期30个月 | 尚未完工 | 不适用 | 否 |
2、超募资金 | 否 | 28,222.81 | 28,222.81 | 28,222.81 | 8,000.00 | 16,222.81 | -12,000.00 | 57.48% | 不适用 | 不直接产生
经济效益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113,222.81 | 113,222.81 | 113,222.81 | 21,124.42 | 44,955.25 | -68,267.56 | 39.71%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进行土建施工与设备安装,主体工程和主要装置施工进度较募投项目计划有所提前。 | | | | | | | | |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 | | | | | |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募投
项目先期投入6,200.86万元,本次置换金额6,200.86万元,置换时间2023年5月4日。 | | | | | | | | |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 | | | | | | | |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 | | | | | | | | | | | |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截至2024年6月30日,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为
32,500.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之“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4月2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金额为
8,000.00万元,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8.35%;截止2024年6月30日累计已使用金额16,222.81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57.48%,其中2023年使用金额8,222.81万元,本次使用金额8,000.00万元。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
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
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