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京电子(002579):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

时间:2024年08月02日 18:15:41 中财网
原标题:中京电子: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24-053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票合计金额不低于人民币700万元(含本数)。

2、2024年 2月 6日至 2024年 8月 2日,增持主体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金额合计 719.50万元(含交易费用),增持股份 106.87万股。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人员。

2、本次增持前,公司董事余祥斌持股 56万股,占公司股本 0.09%;原财务总监汪勤胜持股 13.56万股,占公司股本 0.02%。其他增持主体未持有公司股票。

3、本次增持主体在增持计划公告前的 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主体在增持计划公告前的 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上述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认可,实施增持计划以支持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

2、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700万元。

3、增持价格区间:本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实施期限: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6个月内(2024年 2月 6日至 2024年 8月 6日)。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期限可予以顺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5、增持方式:增持主体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7、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8、增持主体承诺:增持主体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监事)承诺: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股票买卖的有关法律法规;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 12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窗口期买卖公司股份。

其他核心管理人员承诺: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 12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股票买卖的法律法规。


三、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增持主体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金额合计 719.50万元(含交易费用),增持股份 106.87万股。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具体如下:
姓名本次计划增持金额 下限(万元)已增持金额(万元)已增持股数(万股)
杨鹏飞260269.9137.40
余祥斌110115.5417.18
汪勤胜9090.4914.64
段伦永8080.1112.50
陈汝平8083.2014.06
宋耐8080.2511.09
合计700719.50106.87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3、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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