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诺激光(301021):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301021 证券简称:英诺激光 公告编号:2024-058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诺激光”)董事会于2024年7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2日(星期五)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8月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2日9:15至2024年8月2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创智云城大厦(工业区)1 标段 1 栋 A 座 11 层 01 号 4.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第三届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ZHAO XIAOJIE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行业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及其持有的股份情况: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各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总额并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信格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齐晓天律师、王茜律师 3.结论性意见:经查验,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信格律师事务所关于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