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滨发展(000897):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通讯式会议决议

时间:2024年08月02日 19:15:54 中财网
原标题:津滨发展: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通讯式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97 证券简称:津滨发展 公告编号:2024-16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通讯式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通讯式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7月21日以
电子文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同时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4年8月2日举行。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8人,实
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逐项表决,对会议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
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公司章程》修正案。

二、《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提名华志忠先生为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提名崔铭伟先生为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提名徐阳雪先生为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4、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提名赵忱先生为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5、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提名谭文通先生为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6、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提名于志丹先生为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提名岳子奇先生为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提名张连起先生为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提名姚颐女士为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以上3名独立董事
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
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通过参考同行业、同地区上市公司的标准,拟将独立董事津贴由
8万元每人每年调整至12万元每人每年。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
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将以上议案全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2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华志忠先生:1966年 1月生人,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高
级工程师。现任天津泰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总支书记。历任天津泰达建设集团建设分公司总经理、泰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天津泰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华志忠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股东单位工作;与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
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

徐阳雪先生:1985年12月生人,硕士研究生。现任天津泰达投
资控股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部长。历任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职员、资产管理部副部长、副部长(主持工作)。兼任天津泰达城市综合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徐阳雪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
工作;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

崔铭伟先生:1982年 9月生人,硕士研究生,经济师,高级会
计师,注册税务师。现任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企业运营管理部副部长、战略发展部副部长、法律事务部副部长。历任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中心职员,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心副经理,海南泰达置地投资有限公司、天津泰达建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任天津泰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天津泰达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天津逸仙科学工业园国际有限公司董事。

崔铭伟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
工作;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

赵忱先生:1985年 6月生人,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注册
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现任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中心副主任。历任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心职员、天津泰达酒店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天津泰达创业商业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心经理。兼任天津泰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赵忱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工
作;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

谭文通先生:1967年10月生人,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现
任天津泰达建设集团职工代表监事、总经理助理。曾任天津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谭文通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股东单位工作;与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
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

于志丹先生:1971年 5月生人,大学本科。历任天津津滨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于志丹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
人单位工作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持股 5%
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
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岳子奇先生:1957年 2月生人,大学专科。现任天津银丰集团
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建设银行天津第一支行信贷二科副科长、和平支行计划科科长。

岳子奇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
人单位工作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持股 5%
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
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连起先生,1963年生人,博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
师。全国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十三届、十四届常务委员,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现任中税网(北京)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暨中税网税务师事务所集团有限公司总裁、中国企业财务管理协会会长、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兼任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

张连起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
人单位工作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持股 5%
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
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

姚颐女士,1972年生人,会计学博士。天津市第十五届政协委
员。现任南开大学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导。兼任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天津财经大学会计系助教,南方证券天津管理总部项目经理,南开大学商学院会计系讲师、副教授,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姚颐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
单位工作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持股 5%以
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
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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