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捷股份(301005):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及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301005 证券简称:超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1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及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8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0.0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年 8月 7日、2023年 8月 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27)。 公司 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40.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 30.78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6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公司回购计划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将公司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3年 8月 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67,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9月 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回购期间内,公司在“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及时披露了股份回购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实际回购的时间区间为 2023年 8月 31日至 2024年 7月 31日。截至2024年 7月 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 1,415,95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05%,最高成交价为 33.4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3.34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4,011.558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二、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方式、回购价格、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符合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已按披露的方案实施完毕。 三、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查询,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公司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前一日,公司前任董事宋述省先生(于 2024年 4月 1日离任)减持公司股份 30,000股,占当时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 0.0290%;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义勤峰先生减持公司股份 31,000股,占当时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0.0299%;公司副总经理李新安先生减持公司股份 38,000股,占当时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 0.0367%;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李红涛先生减持公司股份 25,500股,占当时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 0.0246%。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相关公告。 除上述主体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购股份提议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无买卖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 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 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 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本变动情况 以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结构测算,假设本次回购股份 1,415,956股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该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2、本次回购的股份计划用于公司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在股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3、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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