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翔新材(301300):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1300 证券简称:远翔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2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2日(星期五)在福建省邵武市经济 开发区龙安路 1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年7月30日通过书面、邮件或其他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 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邓艳 岚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聂志明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 施方式、投资规模、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地点、实施方 式、投资规模、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投资规模、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要求,监事会同 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投资规模、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 的独立性、专业性、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满足公司 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2024年度提供 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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