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科院(300675):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7月 18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7)。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年 7月 25日。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4年 8月 2日 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 8月 2日 09:15— 09:25、09:30—11:30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 8月 2日 09:15— 15:00的任意时间。 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三路 29号建科大楼五层远程会议室。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下同)共 99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 73,005,6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776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71,544,943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780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9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460,716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59%。 无中小股东通过现场投票;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97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 1,460,7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59%。 全体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中董事黄庆先生、张铭 先生,独立董事张燕平先生、谢兰军先生、周俊祥先生,监事王潇玮先生等通过 视频远程出席。副总经理姚培女士、丘国雄先生等现场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全部 2项议案经审议通过;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2.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8月 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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