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德豪(00200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德豪 股票代码:002005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风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北京风炎臻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住所: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1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F座229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8号院中海地产广场西塔5层03-AB单元一致行动人1:蚌埠鑫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南翔城市广场1号楼1311室 通讯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南翔城市广场1号楼1311室 一致行动人2:王晟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香洲翠香路93号3栋1单元1101 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香洲翠香路93号3栋1单元1101 一致行动人3:北京领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开发区西统路8号西田各庄镇政府办公楼508室-301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8号院中海地产广场西塔5层03-AA单元一致行动人4:北京领瑞益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1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B座182 通讯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1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B座182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签署时间:二〇二四年八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本报告书系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豪润达”)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德豪润达拥有权益的股份。 5、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6、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释义..................................................................................................................................................5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6 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 ....................................................................................................................7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方式............................................................................................................8 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德豪润达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3 第五节其他重要事项..................................................................................................................14 第六节备查文件..........................................................................................................................17 声明 ..............................................................................................................................................18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3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3、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一致行动人1 名称:蚌埠鑫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蚌埠鑫睿”) 注册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南翔城市广场1号楼1311室 登记机关:蚌埠市蚌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00MA2RTL9AXQ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王晟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2018-06-20至2038-06-19 经营范围:项目管理、咨询(不含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蚌埠鑫睿股权结构如下: 蚌埠鑫睿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姓名:王晟 性别:男 国籍:中国(美国居留权) 身份证号码:3403021967********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翠香路93号3栋1单元1101房 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翠香路93号3栋1单元1101房 一致行动人3 名称:北京领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领瑞投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开发区西统路8号西田各庄镇政府办公楼508室-3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2280805353119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波涛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2013-10-10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 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 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 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 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 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领瑞投资股权结构如下:领瑞投资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名称:北京领瑞益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益信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1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B座182 登记机关: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MA01FLTD8M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波涛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2018-11-14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项目投资;股权投资管理。(“1、未经有关 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 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 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 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益信公司股权结构如下:益信公司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除持有德豪润达股份外,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 风炎公司、领瑞投资、益信公司、蚌埠鑫睿、王晟于2024年6月21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其中:风炎公司、领瑞投资、益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波涛为上市公司董事,同时风炎公司、领瑞投资、益信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存在关联关系;王晟持有蚌埠鑫睿90%股权,为蚌埠鑫睿实际控制人,同时王晟与上市公司董事王冬明为亲属关系。除前述关联关系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其他一致行动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第二节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主要系基于对上市公司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促进上市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公告股份增持计划进行增持。 二、未来12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上市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蚌埠鑫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计划自2024年6月24日起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其中,蚌埠鑫睿增持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北京风炎增持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所披露的增持计划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内暂无其他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的变化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股份数量为11,387.1301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6.4979%。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股份数量合计为20,149.2604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1.4979%。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时间及方式 2024年6月2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其他一致行动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北京风炎臻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臻选2号”)、蚌埠鑫睿基于公司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自2024年6月24日起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交易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其中,蚌埠鑫睿增持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臻选2号增持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27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7,647,0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7%,增持金额人民币1,752.04万元。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1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31,914,3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212%,增持金额人民币3,344.76万元。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26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7,975,8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58%,增持金额人民币1,833.1428万元。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4年8月1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20,084,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1461%,增持金额人民币2,229.3351万元。 信息披露义务人累计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变动比例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其他一致行动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股份被质押、冻结等的权利限制。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及治理结构产生不利影响。 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北京风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北京风炎臻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日 一致行动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盖章):蚌埠鑫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日 一致行动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王晟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日 一致行动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盖章):北京领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日 一致行动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盖章):北京领瑞益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法定代表人(签章):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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