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鸡股份(300798):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

时间:2024年08月02日 21:25:59 中财网
原标题:锦鸡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98 证券简称:锦鸡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1 债券代码:123129 债券简称:锦鸡转债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 司、湖南臻泰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珠海大靖臻泰化工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高级管理人员吴 玉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4月0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持有公司股份60,152,37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2.83%)的股东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智联”)计划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8,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71%),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的,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

持有公司股份 28,675,00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12%)的股东湖南臻泰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大靖臻泰化工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大靖”)计划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7,03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50%),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的,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

持本公司股份1,728,31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7%)的高级管理人员吴玉生计划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4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9%),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的,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

公司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传化智联、珠海大靖,高级管理人员吴玉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到期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 (股)减持比例
传化智联未减持    
珠海大靖集中竞价2024-06-276.4528,0000.01%
 集中竞价2024-06-286.3829,0000.01%
 集中竞价2024-07-026.32168,6000.04%
 集中竞价2024-07-085.8340,0000.01%
 集中竞价2024-07-095.89267,0000.06%
 集中竞价2024-07-105.8367,0000.01%
 集中竞价2024-07-116.041,265,0000.27%
 合计————1,864,6000.40%
吴玉生未减持    
本表注释:
1.本表中“占总股本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2.传化智联、珠海大靖、吴玉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3.珠海大靖自上一次发布权益变动报告以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330.50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84%。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减持方式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减持方式 
  股数(股)占总股本 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 比例
传化智联合计持有股份60,152,37612.83%60,152,37612.8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0,152,37612.83%60,152,37612.83%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珠海大靖合计持有股份28,675,0076.12%26,810,4075.7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8,675,0076.12%26,810,4075.72%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吴玉生合计持有股份1,728,3130.37%1,728,3130.3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32,0780.09%432,0780.09%
 有限售条件股份1,296,2350.28%1,296,2350.28%
本表注释:
1.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锦鸡转债”正处于转股期,本表“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计算总股本以2024年07月29日下午收市时公司股本总数468,809,482股为基准;
2.本表中“占总股本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3.本表中有限售条件股份包括高管锁定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传化智联、吴玉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珠海大靖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过程中违反了短线交易的规定,具体情况请参阅《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2.传化智联、珠海大靖、吴玉生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传化智联、珠海大靖、吴玉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作出相关减持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减持承诺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持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间届2.湖南臻泰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大靖臻泰化工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减持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间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3.吴玉生《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股份进展的告知函》;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8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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