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牌]亚联发展(002316):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4年08月04日 15:45:19 中财网
原标题:亚联发展: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24-034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联发展”)于2024年8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吉证监处罚字[2024]1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八)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本规则第9.5.2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

2、公司股票自2024年8月5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将于2024年8月6日开市起复牌。

3、公司股票自2024年8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亚联发展”变更为“ST亚联”,证券代码仍为“002316”,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仍为人民币普通股;
(二)股票简称由“亚联发展”变更为“ST亚联”;
(三)股票代码仍为“002316”;
(四)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4年 8月 6日;
(五)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二、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公司于 2024年 8月 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吉证监处罚字[2024]1号),由于公司原控股子公司开店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店宝”)相关事项导致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8月 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八)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本规则第9.5.2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5.1条、第 9.5.2条、第 9.5.4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1、公司将进一步规范运作,加强内部控制,防范运营风险,确保合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切实提高相关人员规范运作意识。

2、公司将积极改进完善信息披露等内部治理体系,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8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8.1条第八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1)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
(2)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
对于《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涉及的前期会计差错事项,公司已进行深刻的自查自检,并已于 2022年 8月 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等相关文件,对相关事项予以更正整改。公司将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满十二个月后及时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4、公司原持有的开店宝 45%股权已于 2022年 11月 25日完成司法拍卖并成交,开店宝于 2022年 12月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 12月 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开店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被司法拍卖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公司预计 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00万元至 520万元。该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不存在应修正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7月 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30)。

5、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

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电话:0755-26551650
2、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3、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六道 8号航盛科技大厦 1105

特此公告。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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