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ETF (517280): 天弘中证沪港深线上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天弘中证沪港深线上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二〇二四年八月五日 一、重要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天弘中证沪港深线上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应当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 2024年 6月 28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 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本基金已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自动终止情形,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自 2024年 7月 6日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本基金从 2024年 7月 6日起进入清算期,由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于 2024年 7月 8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基本情况
2、基金产品说明
三、基金运作情况概述 天弘中证沪港深线上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258号《关于准予天弘中证沪港深线上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批复》准予注册,由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天弘中证沪港深线上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230,548,000.00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 110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天弘中证沪港深线上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1年 11月 16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230,552,485.00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4,485.0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天弘中证沪港深线上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天弘中证沪港深线上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司”)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在上述事由出现后进行基金财产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 2024年 7月 5日,并于 2024年 7月 6日进入清算程序。 四、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会计主体:天弘中证沪港深线上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报告截止日 2024 年 7月 5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净值 0.6421元。 2、本财务报告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周祎、林佳璐签字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4)第 5504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基金财产分配 1、清算费用 按照《天弘中证沪港深线上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最后运作日资产处置情况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4年 7月 5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此日将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进行赎回,基金管理人在 2024年 7月 5日对其所申请的赎回份额进行确认并在 2024年 7单位:人民币元
3、停止运作后的清算损益情况说明 截至最后运作日(2024年 7月 5日)止,经基金管理人以及基金托管人确认,本基金托管账户银行存款 1,159,507.90元,结算备付金 225,903.95元,存出保证金 88,167.91元,交易性金融资产 8,630,653.39元,应收清算款 1,511,799.12元,其他应收款 70,901.64元,应付管理费、托管费、预提费用、交易费用、证券清算款等负债 2,342,878.42元,资产净值9,344,055.49元。其中现金资产类中包含的应计利息将于每季度结息日结算入账,此后新产生的利息将在销户结息时一次性结清。 截至 2024年 7月 8日,本基金于最后运作日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均已变现,变现金额为 8,514,611.73 元。 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在清算期间产生的律师事务所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其他清算费用,均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具体金额以缴费通知为准。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应计利息均为预计金额,可能与实际发生或支付金额存在差异,支付时以银行实际结算金额为准。清算过程中各项利息及费用与实际结算金额的尾差由管理人承担。 4、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六、备查文件 (1)天弘中证沪港深线上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4年 7月 5日清算审计报告 (2)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关于《天弘中证沪港深线上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天弘中证沪港深线上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4年 7月 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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