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光新材(688379):华光新材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年 8月 目录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5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6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6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7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8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二、为能及时、准确地统计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登记出席股东大会的各位股东或其代理人应准时到达会场签到并确认参会资格。股东参会登记结束前没有通过现场、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的,或不在签到表上登记签到的,或会议正式开始后没有统计在会议公布股权总数之内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不得参加表决和发言。 三、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其授权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本公司董事会和其他召集人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将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会议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 四、为了保证会议的效率,每一股东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股东违反前款规定的发言,主持人可以拒绝或者制止。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在所有股东的问题提出后统一进行回答。但与本次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六、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表决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由推选出的股东代表和监事代表参加计票、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授权代表不得参加计票、监票)。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八、股东及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8月 12日 10:0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年 8月 12日至 2024年 8月 12日止。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二、会议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勾庄工业园小洋坝路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金李梅女士 五、会议议程: (一)股东签到 (二)主持人宣布到会人数及所代表的股份数符合大会法定人数,宣布大会合法有效,正式宣布大会开始 (三)选举监票人和计票人 (四)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五)与会股东(或其授权代表)现场讨论、投票表决 (六)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七)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八)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九)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司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年 7月 24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特此汇报。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2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规范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了《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特此汇报。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2日 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办理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本计划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已身故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个人出资上限变更事宜,提前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后的清算事宜; 3、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过户、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6、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7、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8、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有关事项可由董事会授权其他适当机构或人士依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约定行使,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特此汇报。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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