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马股份(600810):神马股份关于召开“神马转债”2024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时间:2024年08月05日 17:56:38 中财网
原标题:神马股份:神马股份关于召开“神马转债”2024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1 转债代码:110093 转债简称:神马转债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神马转债”2024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根据《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以下简称“《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
人会议对表决事项作出决议,须经出席本次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债券
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超过二分
之一同意方为有效。

2、根据《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
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
后方能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可转债持有人会议
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次可转债
体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神马转债”2024年第二次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4年8月22日召
开“神马转债”2024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神马转债”2024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8月22日 上午11:00
5、会议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方式召开,采取记名方式投票
表决。

6、会议的债权登记日:2024年8月15日
7、出席对象:
(1)于债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神马转债债券持有人有权出席债券
持有人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神马转债债券持有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法律法规应当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建设中路 63号神马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东配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拟审议如下议案:《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预案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4-089)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24年8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
14:00-17:00)
(2)登记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建设中路 63号北办公楼董事
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字样。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债券持有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明文
件和持有神马转债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持债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非法人单位债券持有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席会
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
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
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持有本次神马转债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加
盖公章)或持债证明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明文件、
被代理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被
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持有本次神马转债未偿还债券的证
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进行登记。

(4)异地债券持有人可以书面信函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
方式以2024年8月21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并请在出席
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提交公司。

四、表决程序和效力
1、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2、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
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所持有表
决权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
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

3、每一张未偿还的“神马转债”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拥有一票表决权。

4、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表决事项作出决议,须经出席本次会议并
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未偿还债券面
值总额超过二分之一同意方为有效。

5、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
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和《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
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次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6、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债
券持有人,并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建设中路63号神马股份董办
邮政编码:46700
电话:0375-3921231
联系人:陈立伟
六、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5日
附件一:
神马转债”2024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授权委托书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
附件一:
神马转债”2024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授权委托书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 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

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
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二:
神马转债”2024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表决票
债券持有人名称或姓名:
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姓名: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
持有本次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100元为一张):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 议案   
1、对每一议案只能在“同意”、“反对”、“弃权”项中
选择一项。

2、每项表决内容只能用“√”方式填写,凡多选、涂改或
以其他方式填写均为无效。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
所持有表决权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
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

3、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债券持有人(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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