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宏气体(688106):金宏气体: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4-084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 8月 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 6号 VIP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金向华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人,出席 8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人,出席 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陈莹女士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行及制定具体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及议案 2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议案 1及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庞磊、顾程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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