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普科技(300768):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本保荐机构”)作为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普科技”、“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迪普科技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16号《关于同意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242,293股,募集资金人民币1,014,999,990.03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11,587,873.93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03,412,116.10元。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9月6日审验并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55号《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确认。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本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杭州迪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同)当前的资金规模及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以余额不超过5.0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使用余额不超过10.0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募集资金单个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且自前次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投资产品(包括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其他保本型理财产品、通知存款、固定收益凭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投资品种。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且自前次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拟选择的投资品种经过严格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具体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持续跟踪投资产品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计划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时,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决策程序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规模及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以余额不超过5.0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使用余额不超过10.0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使用不超过5.0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10.0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上述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5.0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10.0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吴继平 赵润璋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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