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国安(000839):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4年08月06日 11:55:56 中财网
原标题:中信国安: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24-52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8月5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8月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4年8月5日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4年8月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国安大厦三层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关东
店北街1号)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肖卫民主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7.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30人,代表股份1,531,763,7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9.077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
1,429,738,3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6.4745%。通过网
络投票的股东528人,代表股份102,025,423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2.6028%。

8. 公司部分董事及公司聘请的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
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
相结合的方式。

(二)提案的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了如下提案,
全部提案审议通过:
1.总体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提案名称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1,496,969,55197.7285%30,773,5092.0090%4,020,7080.2625%


议案序号提案名称获得票数所占比例(%)表决结果
累积投票议案    
2.00关于非独立董事选举的议案   
2.01非独立董事王萌1,446,672,15294.4449%当选
2.02非独立董事杨小航1,446,180,86594.4128%当选
2.持有公司5%(含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提案名称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68,481,20666.3093%30,773,50929.7975%4,020,7083.8932%


议案序号提案名称获得票数所占比例(%)表决结果
累积投票议案    
2.00关于非独立董事选举的议案   
2.01非独立董事王萌18,183,80717.6071%当选
2.02非独立董事杨小航17,692,52017.1314%当选
3.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
通过;议案2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2)议案1、2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3)议案2采用累积投票制,根据会议投票结果,2名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全部当选。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
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文亮、王欣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
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
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信国安
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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