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盐化工(600328):中盐化工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2024-057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暨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 市股数为935,863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935,863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8月12日。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7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 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现就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相关情况说 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1月12日至2022年1月21日,公司在内部公示了激励 对象名单。 3.2022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 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2年5月14日,公司发布《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 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根据《关于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2]165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5.监事会于2022年5月21日发布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6.2022年5月26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制订<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2022年 5 月 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7.2022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 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2年7月18日,公司召开届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 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9.2023年6月25日,公司召开届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回购价格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4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回购价格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议案》。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11.2024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3.33%。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为2022年8月9日, 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4年8月10 日届满。 (二)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 已经成就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即将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19名激励对象共计 935,863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 关事宜。 三、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共有 119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为935,863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6%,具体如下: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19人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票数量:935,863股 (三)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4年8月12日(因2024 年 8月 10日、2024年 8月 11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 2024年 8 月12日) (四)董事和高管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 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股票在买入后 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 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 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五、其他专项意见 本次解除限售的相关专项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4年7月26日 披露的《关于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50)以及 同日披露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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