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光线缆(300265):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及《监管函》的关注公告
2024年 7月 3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对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张忠、陈建旭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 116号)》(以下简称“监管函”),监管函内容显示,2023年 9月,公司全资子公司通光海洋向公司参股公司海通达提供 650万借款。海通达为公司关联方,上述借款构成关联交易。截至 2023年 10月 12日,公司已全部收回上述借款的本金及利息。海通达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向海通达提供资金,且上述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 1.4条、第 7.2.12条,以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第 7.1.5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忠、财务总监陈建旭,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 1.4条、第 4.2.2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针对上述事项,联合资信已与公司取得联系并了解相关情况,公司认为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管理。联合资信认为上述事项对公司信用水平暂未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综合评估,+ + 联合资信决定维持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维持上述债项信用等级为 A,评级展望为稳定。 特此公告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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