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美化工(002054):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054 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24-067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谨定于2024年8月22日(星期四)下午15:00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本次股东会性质为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61)刊登于2024年8月7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4、股东会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8月22日(星期四)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22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22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下午15:00。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15日(星期四) 7、出席会议人员: (1)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8月15日(星期四),凡于2024年8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楼301会议室(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广珠公路海尾路段44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议案1-议案5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61)、《关于子公司为子公司向关联方顺德农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2024-065)、《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2024-066)刊登于2024年8月 7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刊登于2024年8月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议案6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62)刊登于2024年8月7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修订后的《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刊登于2024年8月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其它说明 (1)议案1和议案3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议案2时,关联股东黄冠雄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回避表决。 (3)议案1和议案2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议案2为涉及选举独立董事的提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本次股东会仅选举一名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 2024年8月21日(星期三)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 2024年8月21日下午17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如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广珠公路海尾路段 44号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528303,信函请注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三)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潘大可 陈海潮 联系电话:0757-22905695 传真:0757-2880300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邮政编码:528303 2、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54”,投票简称为“德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8月22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22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0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8月22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投票说明: 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 、“反对” 、“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 、“反对” 、“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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