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诺生物(300298):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

时间:2024年08月06日 19:01:23 中财网
原标题:三诺生物: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98 证券简称:三诺生物 公告编号:2024-056 债券代码:123090 债券简称:三诺转债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8月 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本次回购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8,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5,000万元(均含本数),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5.00元/股(含),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部分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8月8日、2023年 8月 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8)。

截至 2024年 8月 6日,公司本次回购部分股份实施期限已届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3年 8月 11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68,000股,并于 2023年 8月 1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已及时履行了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 9月 5日、2023年 10月 11日、2023年 11月 3日、2023年 12月 5日、2024年 1月 4日、2024年 2月 2日、2024年 3月 5日、2024年 4月 2日、2024年 5月 7日、2024年 6月 4日、2024年 7月 2日、2024年 8月 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2023-063、2023-072、2023-074、2024-002、2024-012、2024-015、2024-020、2024-039、2024-043、2024-051、2024-055)。

3、公司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3年 8月 11日至 2024年 1月 31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42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 564,265,375股的比例为 0.61%,最高成交价为 26.7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3.8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84,972,866.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回购方式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未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四、回购股份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年 8月 11日)前 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1,424.09万股。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356.02万股)。

3、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 2024年 8月 6日,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 3,42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564,265,375股的比例为 0.61%。

1、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变动前(2024年6月30日) 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108,919,65819.30%112,341,15819.91%
二、无限售条件股455,345,71780.70%451,924,21780.09%
三、股份总数564,265,375100.00%564,265,375100.00%
注册资本,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变动前(2024年6月30日) 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108,919,65819.30%108,919,65819.42%
二、无限售条件股455,345,71780.70%451,924,21780.58%
三、股份总数564,265,375100.00%560,843,875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公司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股本数据进行的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公司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2、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公司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在披露本公告后三年内实施上述用途。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

3、公司后续将结合实际情况适时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将根据实际使用本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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