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股份(601500):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红豆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通用股份 股票代码:601500 信息披露义务人:红豆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兴港路 通讯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兴港路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4年 8月 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通用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通用股份中拥有的权益。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尚需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相关股份过户手续。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 释义 ...............................................................................................................................................3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未来持股计划 ............................................................. 10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 11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5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6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7 第七节 声明 .......................................................................................................................... 18 释义
特别说明:本报告书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红豆集团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的主要情况如下:
红豆集团为通用股份的控股股东,通过控股子公司红豆国际投资间接持有通用股份 24,000,000股股份。周海江、周海燕、刘连红、顾萃 4名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红豆集团的股权比例为 83.51%,为通用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其中:周海江与周海燕为兄妹关系,周海江与刘连红为夫妻关系,周海燕与顾萃为夫妻关系。此外,周海江、顾萃分别直接持有通用股份 3,832,408股、11,270,360股股股份。 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红豆集团持有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红豆股份;证券代码: 600400)1,352,708,418股股份,股权比例 58.90%。 周海江持有红豆股份 47,963,491股股份,股权比例为 2.09%。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未来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红豆集团于 2024年 8月 6日与签署了《上海九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红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持有的上市公司 11,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转让给九益投资,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6.92%。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由 696,423,058股变更为 586,423,058股,持股比例下降 6.92%,触发本次权益变动及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二、未来十二个月股份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未来 12个月内没有其他股份增减持计划。如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有进一步的计划,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披露。
二、权益变动方式 (一)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 红豆集团于 2024年 8月 6日与 签署了《上海九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红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持有的上市公司 11,000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转让给九益投资,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6.92%。本次协议转让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红豆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九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九益复合策略 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股份转让方案 (1)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本次股份转让的标的为:甲方持有的标的公司6.92%股份,对应股份数 11,000万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2)本次股份转让的整体方案为:甲方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 6.92%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现金方式支付本次股份转让价款。 2、股份转让的价格及付款方式 (1)本次股份每股转让价格按照协议签署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的 90%确定,即 3.97元/股。 (2)该等股份转让价款由上市公司关于本次协转公告发布后 15 个交易日内向转让方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1.6 亿元;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后 15个交易日内向转让方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2 亿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 5个交易日内向转让方支付剩余股份转让款 7670万元。 同时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共同进行股份交割程序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协议转让相关材料、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表》等相关材料,办理全部股份过户登记等。 标的股份交割或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文件为准。 3、承诺和保证 (1)本协议双方均完全有资格、权利及有效授权作为协议一方签订本协议,且本协议条款构成双方的合法、有效、有约束力并可执行的义务及责任。 在签订本协议时,甲方对其所转让的股份拥有完整的所有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其所转让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负担,亦不会受到任何第三方的追索。甲方因违反该项承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就该等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本协议双方应提供办理股份转让手续的所需资料,并保证该等资料是完整、充分、真实的。 (3)本协议双方签署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和责任,不会与任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及/或其作为一方的其他合同、协议相违背或抵触。 (4)本协议双方将不与他人协商或签订与本协议的目的相冲突、或包含禁止或限制本协议目的实现的条款的合同或备忘录等各种形式的法律文件。 (5)本协议双方将尽最大努力相互配合,以办理及/或签订本次交易的一切相关手续及/或文件。 (四)税费 (1)除本协议另有约定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甲乙双方因本次股份转让事宜各自产生的税费,按国家税法规定由甲乙双方自行承担。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义务,非因不可抗力,不得部分履行或迟延履行。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约定,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2)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股份变更登记义务,或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或甲方所做的承诺和保证,乙方可选择本协议继续履行或解除本协议,并按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3)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股份转让价款,或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或乙方所作的承诺和保证,甲方可选择本协议继续履行或解除本协议。 (六)生效和文本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补充协议或备忘录。书面补充协议或备忘录的生效条件同本协议,且生效后是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 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红豆集团共质押上市公司股份 525,720,000 股, 红豆集团之一致行动人红豆国际投资共质押上市公司股份 19,000,000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红豆集团曾在上市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作出过股份限售承诺:“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红豆集团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红豆集团认购的 8,620,690股目前处于限售期内,将于 2024年 9月 22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除此之外,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中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其他任何形式的权利限制。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3、本报告书文本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原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 联系电话:0510-66866165 第七节 声明 本人/本企业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红豆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周海江 2024年 8月 6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红豆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周海江 2024年 8月 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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