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睡科技(301336):2024-044 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时间:2024年08月06日 20:00:53 中财网
原标题:趣睡科技:2024-044 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1336 证券简称:趣睡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4
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定股东石河子市尚势成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尚势成长”)持有公司股份1,823,73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56%(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本公司总股本的4.60%),现尚势成长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11月11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0%(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本公司总股本的1.0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0%(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本公司总股本的1.01%)。

2、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公司于近日收到特定股东尚势成长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尚势成长1,823,7374.5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的原因:基金到期退出需求。

2、减持的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

3、减持方式、数量及比例:
尚势成长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0%(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本公司总股本的1.0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0%(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本公司总股本的1.01%)。尚势成长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符合《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中的减持规定,具体如下:尚势成长截至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已满60个月,减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尚势成长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期间:
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11月11日)进行。

5、减持价格:
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减持。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尚势成长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如下承诺: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企业同意对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3)本企业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企业确认,为本企业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企业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企业将按照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企业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内不减持发行人股票。

在上述限售条件解除后,本企业可作出减持股份的决定。

(2)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方式
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有关减持数量的事宜将遵照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4)减持股份的期限
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企业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①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企业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本企业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本企业如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含因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而可间接分得的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③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④如减持时监管部门出台更为严格的减持规定,则本企业应按届时监管部门要求执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势成长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尚势成长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能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在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尚势成长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尚势成长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存在破发以及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情况,但由于尚势成长并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因此尚势成长本次减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 尚势成长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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