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均衡成长三年持有期混合A (011921): 富国均衡成长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时间:2024年08月07日 09:56:17 中财网
原标题:富国均衡成长三年持有期混合A : 富国均衡成长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富国均衡成长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更新
2024年08月07日(信息截至:2024年08月06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富国均衡成长三年持有期混 合基金代码011921
份额简称富国均衡成长三年持有期混 合A份额代码011921
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09月16日基金类型混合型
运作方式其他开放式开放频率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3年的 最短持有期限
交易币种人民币  
基金经理毕天宇任职日期2021年09月16日
  证券从业日期2000年09月01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本基金主要通过精选个股和风险控制,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得超越业绩比 较基准的收益。
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 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发行的股票)、存托 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 司债、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 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可交换债券)、资 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 同业存单、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 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股票及存托凭证的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其中,港股通标的 股票占股票资产的比例为0%-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 期货合约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金、应收申购款等。
主要投资策略本基金将以“深入研究、自下而上、尊重个性、长期回报”为投资理念,结合 定性与定量的分析方法,并将投资理念和分析方法贯穿于资产配置、行业配置、 个股选择以及组合风险管理的全过程。本基金秉承公司的投资理念,主要采取 “自下而上”的选股策略,投资于具备良好成长性兼具较高内在价值的股票。 具体操作上,通过定量筛选和定性分析,挑选出具备良好成长性兼具较高内在 价值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投资,力求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在债 券投资方面,本基金将采用久期控制下的主动性投资策略;本基金的存托凭证 投资策略、股指期货投资策略、国债期货投资策略、股票期权投资策略和资产 支持证券投资策略详见法律文件。
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20%+中债综 合全价指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 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 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注:详情请阅读《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的投资”章节的相关内容。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注:截止日期2024年06月30日。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A份额)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09月16日。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费用类型金额(M)/持有期限(N)费率(普通客户)费率(特定客户)
申购费(前端)M<100万1.5%0.15%
 100万≤M<500万1.2%0.12%
 M≥500万1000元/笔1000元/笔
注:以上费用在投资者申购基金过程中收取,特定客户的具体含义请见《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三年的最短持有期限,不收取赎回费。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费用类别年费率/收费方式收取方
管理费1.20%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托管费0.20%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43,000.00元/年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120,000.00元/年规定披露报刊
注:以上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的年费用金额,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年费用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除上述费用外的其他运作费用,详见《招募说明书》中的“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

(三) 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1.43%
注: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上表所示。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1、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投资于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0-50%)。内地和港股通标的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变化均会影响到基金业绩表现,基金净值表现因此可能受到影响。本基金管理人将发挥专业研究优势,加强对市场、证券基本面的深入研究,持续优化组合配置,以控制特定风险。

2、股指期货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股指期货的投资可能面临价格波动较大风险、强制平仓风险等。

3、国债期货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国债期货的投资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风险、流动性风险。

4、股票期权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股票期权,股票期权的投资可能面临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基差风险、保证金风险、信用风险以及各类操作风险。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在国内市场尚处发展初期,具有低流动性、高收益的特征,并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6、本基金可以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风险包括:
1)本基金将通过“港股通”投资于香港市场,在市场进入、投资额度、可投资对象、税务政策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而且此类限制可能会不断调整,这些限制因素的变化可能对本基金进入或退出当地市场造成障碍,从而对投资收益以及正常的申购赎回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2)香港市场交易规则有别于内地A股市场规则,此外,在港股通下参与香港股票投资还将面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特殊风险:涨跌幅限制、交易日不同、临时停市、交易机制、代理投票、汇率风险、港股通每日额度限制等。

3)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7、存托凭证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8、终止清盘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因而,本基金存在着无法存续的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对每一份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分别计算三年的最短持有期,对于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每份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获得份额的持有期限,按原份额的持有期限计算,即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与原份额最短持有期起始日和到期日相同。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自最短持有期到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方可申请办理赎回业务。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在最短持有期内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与本基金或基金合同相关的一切争议将提交位于深圳的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定期公告等披露文件。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llgoal.com.cn),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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