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金融地产行业混合A (006652): 富国金融地产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富国金融地产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更新 2024年08月07日(信息截至:2024年08月06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A份额)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年12月27日。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三) 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 1、巨额赎回的风险:在巨额赎回情形发生时,基金份额持有人存在不能及时赎回份额或获得赎回款的风险。 2、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风险:中小企业私募债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等。 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4、股指期货投资风险:本基金可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投资股指期货。在极端情况下,期货市场波动仍可能对基金资产造成不良影响。 5、国债期货投资风险:国债期货的投资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风险、流动性风险。 6、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有明确锁定期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故本基金的净值可能偏离所持有股票的收盘价所对应的净值。另外,本基金可能由于持有流通受限证券而面临流动性风险以及流通受限期间内证券价格大幅下跌的风险。 7、港股通每日额度限制:港股通业务实施每日额度限制。在联交所开市前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新增的买单申报将面临失败的风险;在联交所持续交易时段或收市竞价交易时段,港股通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当日本基金将面临不能通过港股通进行买入交易的风险。 8、汇率风险: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在交易时间内提交订单依据的港币买入参考汇率和卖出参考汇率,并不等于最终结算汇率。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 9、境外投资风险 (1)本基金将通过港股通投资于香港市场,在市场进入、可投资对象、税务政策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这些限制因素的变化可能对本基金进入或退出当地市场造成障碍,从而对投资收益以及正常的申购赎回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2)香港市场交易规则有别于内地A股市场规则,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参与香港股票投资还将面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特殊风险:涨跌幅限制、流动性风险、在暂停服务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特殊交易风险和代理投票风险等。 投资科创板股票、存托凭证的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均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市。 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定期公告等披露文件。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llgoal.com.cn),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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