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美股份(603379):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

时间:2024年08月07日 17:21:32 中财网
原标题:三美股份: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7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1/2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8,000万元~16,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47.42元/股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372.31万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61%
实际回购金额12,098.97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28.87元/股~35.60元/股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12月 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股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000万元~16,000万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47.65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 2024年 1月 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以及 2024年 1月 2日在《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3)。

因公司实施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自 2024年 6月 11日起,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47.65元/股调整为不超过 47.4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 2024年 6月 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以及 2024年 6月 5日在《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 1月 31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4年 2月 1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 2024年 1月 3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以及 2024年 2月 1日在《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二)2024年 8月 6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3,72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1%,回购最高价格 35.6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28.87元/股,回购均价 32.50元/股,使用资金总额 120,989,703.7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 1月 2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3)。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本次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比例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00.0000.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610,479,037100.00610,479,037100.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00.003,723,1000.61
股份总数610,479,037100.00610,479,037100.00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共计回购股份3,723,100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公司将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转让;如未能在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股东大会作出注销回购股份的决议后,办理注销本次已回购未使用股份的相关事宜。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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