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眼科(300015):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 8月 7日 9:15至 9:25、9:30至 11:30,13:00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8月 7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 2024年 8月 7日 14:00在长沙市芙蓉南路一段 188号爱尔大厦 B1层国际会议厅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邦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165人,代表股份 5,527,514,7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4626%。(截至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9,327,014,495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31,223,178股,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9,295,791,317股。)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人,代表股份 4,985,803,3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635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156人,代表股份 541,711,3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27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162人,代表股份 558,384,2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06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6人,代表股份 16,672,9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9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156人,代表股份 541,711,3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275%。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以下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审议提案1项,该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1.00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20,454,4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23%;反对 4,255,9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0%;弃权2,804,3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90,3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1,323,9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356%;反对 4,255,9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22%;弃权 2,804,3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90,3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2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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