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深国际REIT (180302): 华夏深国际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购入基础设施项目交割审计情况
原标题:华夏深国际REIT : 华夏深国际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购入基础设施项目交割审计情况的公告 华夏深国际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购入基础设施项目交割审计情况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8月8日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华夏深国际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发售并购入基础设施项目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已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对购入项目公司贵州深国际综合物流港发展有限公司、杭州深国际综合物流港发展有限公司的交割审计,并出具了上述购入项目公司的交割审计报告(详见附件)。 根据交割审计报告,购入项目公司于交割审计基准日(2024年 6月 27日)资产合计 972,841,199.44元,负债合计 433,703,728.64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539,137,470.80元。本基金后续将根据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约定以及交割审计情况,按计划完成交易对价支付工作。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贵州深国际综合物流港发展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024年 1月 1日至 6月 27日止期间 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024年 1月 1日至 6月 27日止期间 内容 页码 审计报告 1 - 2 资产负债表 3 利润表 4 现金流量表 5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6 财务报表附注 7 - 34 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 1月 1日至 6月 27日止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三、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 续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外,本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公允价值是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无论公允价值是可观察到的还是采用估值技术估计的,在本财务报表中计量和披露的公允价值均在此基础上予以确定。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时,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对于以交易价格作为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且在公允价值后续计量中使用了涉及不可观察输入值的估值技术的金融资产,在估值过程中校正该估值技术,以使估值技术确定的初始确认结果与交易价格相等。 公允价值计量基于公允价值的输入值的可观察程度以及该等输入值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的重要性,被划分为三个层次: ?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四、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 遵循编制基础的声明 本公司已按照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财务报表,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按照该编制基础列报的本公司于 2024年 6月 27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4年 1月 1日至 6月 27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 2. 会计期间 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 1月 1日至 6月 27日止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 续 3. 营业周期 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的营业周期为十二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6. 金融工具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或者在交易日终止确认已出售的资产。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参见附注三中“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的相关披露)。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当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新收入准则”)初始确认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时,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 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 1月 1日至 6月 27日止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 续 6. 金融工具 - 续 6.1 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与计量 初始确认后,本公司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后续计量。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和应收账款。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的,则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列示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取得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账款与应收票据,列示于应收款项融资,其余取得时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项目列示于其他流动资产。 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以外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作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列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表明本公司持有该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交易性的: ? 取得相关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 ? 相关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 ? 相关金融资产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 1月 1日至 6月 27日止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 续 6. 金融工具 - 续 6.1 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与计量 - 续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于交易性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或无固定期限)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于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6.1.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6.2 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全部应收账款,以及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作为减 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 1月 1日至 6月 27日止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 续 6. 金融工具 - 续 6.2 金融工具减值 - 续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 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6.2.1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 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 金融工具外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3) 对债务人实际或预期的内部信用评级是否下调; (4) 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 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无论经上述评估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当金融工具合同付款已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则表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义务,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 1月 1日至 6月 27日止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 续 6. 金融工具 - 续 6.2 金融工具减值 - 续 6.2.2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预期对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 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4) 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基于本公司内部信用风险管理,当内部建议的或外部获取的信息中表明金融工具债务人不能全额偿付包括本公司在内的债权人(不考虑本公司取得的任何担保),则本公司认为发生违约事件。 无论上述评估结果如何,若金融工具合同付款已发生逾期超过(含)90日,则本公司推定该金融工具已发生违约。 6.2.3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 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应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 对于租赁应收款,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6.2.4 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 1月 1日至 6月 27日止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 续 6. 金融工具 - 续 6.3 金融资产的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该被转移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本公司按照下列方式对相关负债进行计量: ? 被转移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本公司保留的权利(如果本公司因金融资产转移保留了相关权利)的摊余成本并加上本公司承担的义务(如果本公司因金融资产转移承担了相关义务)的摊余成本,相关负债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被转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本公司保留的权利(如果本公司因金融资产转移保留了相关权利)的公允价值并加上本公司承担的义务(如果本公司因金融资产转移承担了相关义务)的公允价值,该权利和义务的公允价值为按独立基础计量时的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本公司转移的金融资产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和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与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本公司转移的金融资产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未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公司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金融负债。 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 1月 1日至 6月 27日止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 续 6. 金融工具 - 续 6.4 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6.4.1 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及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为其他金融负债。 6.4.1.1 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未导致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负债终止确认,但导致合同现金流量发生变化的,本公司重新计算该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并将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重新计算的该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本公司根据将重新议定或修改的合同现金流量按金融负债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的现值确定。对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所产生的所有成本或费用,本公司调整修改后的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并在修改后金融负债的剩余期限内进行摊销。 6.4.2 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本公司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4.3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 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 1月 1日至 6月 27日止期间 四、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 续 6. 金融工具 - 续 6.4.3 权益工具 – 续 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所有者权益总额。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 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应收款项单独评估确定信用损失,对其余应收账款在组合基础上采用减值矩阵确定信用损失。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信用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除了单项评估确定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外,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对其余的应收账款划分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账龄、客户和款项的性质等。 各类别确定依据及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如下:
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 1月 1日至 6月 27日止期间 四、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 续 7. 应收账款 - 续 本公司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采用减值矩阵确定其信用损失。账龄自其初始确认日起算。修改应收款项的条款和条件但不导致应收款项终止确认的,账龄连续计算。 本公司对债务人已发生事实违约、经营风险增加或财务状况恶化等情况的应收款项因信用风险已显著变化而单项评估确定信用损失。 8.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公司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当固定资产处置时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 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 1月 1日至 6月 27日止期间 四、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 续 8. 固定资产 - 续 本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9.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各类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使用寿命和残值率如下: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10. 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及使用权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该等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单项资产为基础,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则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为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 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即,自购买日起将商誉的账面价值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到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如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到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 1月 1日至 6月 27日止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 续 11.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包括档案室改造工程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 3年中分期平均摊销。 12. 收入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提供服务收入(主要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收入)。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 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但不包含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在确定交易价格时,本公司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但在有确凿证据表明合同折扣或可变对价仅与合同中一项或多项(而非全部)履约义务相关的,本公司将该合同折扣或可变对价分摊至相关一项或多项履约义务。单独售价,是指本公司向客户单独销售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本公司综合考虑能够合理取得的全部相关信息,并最大限度地采用可观察的输入值估计单独售价。 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确定。对于本公司向物业承租人收取的水电费,本公司认为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没有取得对水电的控制权,按照应收承租人的水电 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 1月 1日至 6月 27日止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 续 12. 收入 - 续 本公司向客户预收销售商品或服务款项的,首先将该款项确认为负债,待履行了相关履约义务时再转为收入。当本公司预收款项无需退回,且客户可能会放弃其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时,本公司预期将有权获得与客户所放弃的合同权利相关的金额的,按照客户行使合同权利的模式按比例将上述金额确认为收入;否则,本公司只有在客户要求履行剩余履约义务的可能性极低时,才将上述负债的相关余额转为收入。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时点如下: 本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收入,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合同期内按相关服务履约完成情况确认收入。 13. 合同成本 13.1 取得合同的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即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确认为一项资产,并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若该项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其他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13.2 履行合同的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一项资产:(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2)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上述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13.3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 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其次,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1)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与合同成本相关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 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 1月 1日至 6月 27日止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 续 14.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14.1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的政府补助中的政府投资资金等,由于其补偿了本公司发生的固定资产建设支出,该等政府补助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直线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14.2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的政府补助中的财政稳岗补贴等,由于其补偿本公司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该等政府补助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将难以区分性质的政府补助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15. 所得税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15.1 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 1月 1日至 6月 27日止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 续 15. 所得税 - 续 15.2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一般情况下所有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但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与商誉的初始确认相关的,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不导致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除与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所有者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所有者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15.3 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 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 1月 1日至 6月 27日止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 续 16. 租赁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该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除非合同条款和条件发生变化,本公司不重新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16.1 租赁的分拆 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公司根据收入准则关于交易价格分摊的规定分摊合同对价,分摊的基础为租赁部分和非租赁部分各自的单独价格。 16.2 租赁的分类 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16.2.1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公司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收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16.3 转租赁 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将原租赁及转租赁合同作为两个合同单独核算。本公司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而不是原租赁的标的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16.4 租赁变更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 1月 1日至 6月 27日止期间 五、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注 1: 详见附注五、2。 注 2: 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扣除可抵扣进项税后的余额,销项税根据中国相关税法规定的销售收入额和相应税率计算。 2. 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02号)、《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 2020年第 23号),自 2001年 1月 1日至 2030年 12月 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自2020年 1月 1日起适用所得税税率为 15%。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0年第 16号)规定,自 2020年 1月 1日起至2022年 12月 31日止,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 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本公司按规定适用上述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优惠政策。 六、 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 1月 1日至 6月 27日止期间 六、 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2.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2) 按信用损失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于 2024年 6月 27日,本公司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和预期信用损失情况如下:
(3) 信用损失准备情况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的前五名应收账款情况
3. 其他流动资产
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 1月 1日至 6月 27日止期间 六、 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4.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2)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5. 无形资产
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 1月 1日至 6月 27日止期间 六、 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6. 应付账款
7. 预收款项
8. 合同负债
9. 应交税费
10. 其他应付款 10.1 其他应付款汇总
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 1月 1日至 6月 27日止期间 六、 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10. 其他应付款 - 续 10.2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注: 详见附注七、4(1)。 11. 递延收益
注: 详见附注六、24。 12. 实收资本 本公司注册资本为 130,000,000.00元,截至 2024年 6月 27日止已实缴 122,920,000.00元。 投资人按公司章程规定的资本投入情况如下:
13. 资本公积
14. 盈余公积
根据有关规定,本公司于每年末按照当年净利润的 10%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 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 1月 1日至 6月 27日止期间 六、 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15. 未分配利润
16.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2) 业务收入按业务性质分类
17. 税金及附加
18. 管理费用
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 1月 1日至 6月 27日止期间 六、 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19. 财务费用
注:2024年 1月 1日至 6月 27日止期间无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20. 其他收益
注: 详见附注六、24。 21.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 1月 1日至 6月 27日止期间 六、 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22.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 1月 1日至 6月 27日止期间 六、 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 续 22. 现金流量表项目 - 续 23.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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