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银行(001227):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 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兰州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等相关议案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经审阅董事候选人的简历和相关材料,我们充分了解 董事候选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等情况,未发现董事候 选人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禁入 尚未解除的情形。 (三)同意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刘敏同志为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议 案 (一)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经审核,刘敏先生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和条件,未发现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三)同意聘任刘敏先生为公司副行长。 三、关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本次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是公司参照市场水平并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制定的,有利于充分调动独立董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促进公司稳健发展。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审议程序合 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 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本次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世豪、崔治文、赵晓菊、林柯、方文彬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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