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华意(000404):半年报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000404 证券简称:长虹华意 公告编号:2024-041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虹华意”)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2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于2024年8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2)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 (3)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秀彪先生主持,董事肖文艺先生、史强先生、王勇先生、马伴先生、陈思远先生、任世驰先生、林嵩先生、邓富民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董事会。 (4)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5)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以书面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议案中的财务报告章节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为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利润分配政策,同时进一步规范党建入章工作,根据最新发布的《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以及绵阳市国资委印发的《关于做好近期党建重点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文字表述。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修订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对《股东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修订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在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审阅了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财务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相关数据指标,并进行相关的风险评估,同时对长虹财务公司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合法有效性进行了查验,出具了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经核查,长虹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业绩良好,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 通过审阅长虹财务公司编制的未经审计2024年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相关数据指标,并将有关指标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规定进行了比对,未发现异常及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长虹财务公司经营正常,内控较为健全,不存在重大缺陷,与其开展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同意公司继续按照有关约定在已预计的2024年度与长虹集团财务公司关联交易额度内办理存贷款等金融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定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增加2024年度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额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等5项议案。 为方便股东表决,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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