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黄金(600988):赤峰黄金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赤峰黄金 公告编号:2024-049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于 H 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监事会同意公司基于本次发行并上市需要,对现行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形成本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本次审议通过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将作为《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的附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监事会及监事会授权人士,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目的,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变化情况、境内外政府机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及本次发行并上市实际情况,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该等文件不时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等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完成后,对其内容作出相应调整和修改(如需要)。 《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作为《公司章程(草案)》的附件,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于本次发行并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现行监事会议事规则继续有效,直至《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生效之日起失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制度的公告》。 特此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8月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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