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信至诚(688244):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88244 证券简称:永信至诚 公告编号:2024-050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 8月 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 9号院 6号楼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蔡晶晶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人,出席 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5人,出席 5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议案 2、议案 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议案 2、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济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文肖、乔颖茜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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