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众汽车(838030):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证券代码:838030 证券简称:德众汽车 公告编号:2024-039 湖南德众汽车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非独立董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24年 8月 7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段坤良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41,286,943股,占公司股本的 23.0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王卫林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5,218,010股,占公司股本的 8.5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李延东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3,063,806股,占公司股本的 7.3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高万平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9,29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5.1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易斈播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2,266,965股,占公司股本的 1.2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曾胜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590,253股,占公司股本的 0.8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独立董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24年 8月 7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唐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蒲卫国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张铁钢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4年 8月 7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骆自强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771,539股,占公司股本的 0.9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高苏洲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首次任命董监高人员履历 高苏洲,男,1988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006年至 2013年,就职于湖南德远商贸有限公司任机修师傅。 2013年至 2023年,就职于怀化远众上汽大众 4S店任车间主管。 2023年至今,就职于怀化宝汇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任生产经理。 高苏洲先生目前不存在《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4.2.2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截至 2024年 8月 7日,高苏洲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四)职工代表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4年 8月 7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杨武斌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年 8月 24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杨武斌先生将与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本次换届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未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导致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换届为任期届满正常换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治理要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换届在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在换届完成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将继续履行董事、监事义务和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 1、《关于提名并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被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提名提名并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号—独立董事》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上述被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湖南德众汽车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湖南德众汽车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湖南德众汽车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四)湖南德众汽车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 湖南德众汽车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 2024年 8月 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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