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摩内需增长混合A (010314): 摩根士丹利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摩内需增长混合A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时间:2024年08月08日 10:41:07 中财网
原标题:大摩内需增长混合A : 摩根士丹利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摩内需增长混合A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摩根士丹利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摩内需增长混合A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8月7日
送出日期:2024年8月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大摩内需增长混合基金代码010314
下属基金简称大摩内需增长混合A下属基金交易代码010314
基金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基金管理(中国) 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年12月16日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混合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王大鹏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理的日期2020年12月16日
  证券从业日期2008年7月1日
基金经理沈菁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理的日期2024年7月17日
  证券从业日期2014年1月2日
其他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 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 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投资目标本基金采取主动管理的投资策略,重点投资于内需增长主题相关的优质上市公司,力争 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 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 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 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次级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 券、中期票据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 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货 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 监会的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60%-95%,其中投资于内需增 长主题相关的上市公司股票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 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 申购款等。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 规定。
主要投资策略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研究宏观经济、国家政策等可能影响证券市场的重要因素,对股票、债券 和货币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进行深入分析,合理预测各类资产的价格变动趋势,确定不 同资产类别的投资比例。 2、内需增长主题的界定 本基金所指的“内需增长”指随着中国经济发展、结构转型升级以及人均收入提高,在 消费、医疗、教育、娱乐、房地产、消费电子、现代服务业等各个方面产生的需求增长, 以及随之而来的产业链发展机会。未来随着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经济改革政策的调整, 内需增长的外延将会逐渐扩大。同时,本基金将对有关公司的发展进行密切跟踪,随着 公司的不断发展,相关上市公司的范围也会相应改变,本基金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 界定标准 3、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自上而下行业配置和自下而上个股选择的基础上,依靠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 法进行个股精选。 4、其他金融工具投资策略 (1)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的主要债券资策略包括:利率预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信用利差策略、 公司/企业债券策略、可转换债券策略等。 (2)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有选择地投资于股指期货。套期保值将主要采用流动性好、 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 (3)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国债期货的投资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等基本面研究,结合相 关定价模型评估其内在价值,谨慎参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5)可转债券投资策略 在价值权衡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审慎进行可转换债券的投资。
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长期平均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 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0年12月16日,成立当年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收费方式/费率
申购费 (前收费)M<100万1.50%
 100万≤M<500万1.00%
 M≥500万1,000元/笔
赎回费N<7天1.50%
 7天≤N<30天0.75%
 30天≤N<365天0.50%
 N≥365天0
注:本基金对于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费率详见《招募说明书》。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 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管理费1.20%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0.20%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 用75,000.00元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 露费120,000.00元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 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师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等费 用,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费用类别 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 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大摩内需增长混合A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持有期间1.46%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基金风险表现为基金收益的波动,基金管理过程中任何影响基金收益的因素都是基金风险的来源。基金的风险按来源可以分为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合规性风险、政策变更风险、税收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法律风险和其他风险等。

1、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本基金为偏股混合型基金,存在大类资产配置风险,有可能受到经济周期、市场环境或管理人对市场所处的经济周期和产业周期的判断不足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基金的大类资产配置比例偏离最优化水平,给基金投资组合的绩效带来风险。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属于股票仓位偏高且相对稳定的基金品种,受股票市场系统性风险影响较大,如果股票市场出现整体下跌,本基金的净值表现将受到影响,投资者面临无法获得收益甚至可能发生较大亏损的风险。本基金坚持价值和长期投资理念,重视股票投资风险的防范,但是基于投资范围的规定,本基金无法完全规避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下跌风险。

本基金在股票投资中重点投资于内需增长主题相关股票,这种评估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将在个股投资决策中给基金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的风险。该类型股票的波动会受到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周期和公司自身经营状况等因素的影响,因此,本基金整体表现在特定时期内可能低于其他基金。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作为金融衍生品,主要存在以下风险: A、基差风险: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的标的指数价格与期货价格之间的价差被称为基差。基差风险是期货市场的特有风险之一,是由于期货与现货间价差的波动,可能影响套期保值或套利效果,使之发生意外损益的风险。

B、保证金管理风险:期货交易采用保证金制度,保证金账户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对资金管理要求较高。保证金预留过多会导致资金运用效率过低,减少预期收益。保证金不足将存在被强行平仓的风险,从而导致超出预期的损失,并使得原有的投资策略不能得以实现。

C、杠杆风险:由于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而存在杠杆效应,因此放大了基金财产波动幅度。

D、合约品种差异造成的风险:类似的合约品种在相同因素的影响下,价格变动不同。表现为两种情况:1)价格变动的方向相反;2)价格变动的幅度不同。类似合约品种的价格,在相同因素作用下变动幅度上的差异,也构成了合约品种差异的风险。

E、流通量风险:是指因市场缺乏广度或深度,可能导致期货合约无法及时以所希望的价格建立或了结头寸的风险。

(3)本基金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尽管基金管理人本着谨慎和控制风险的原则进行投资,但仍面临以下风险:
A、信用风险:若本基金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B、利率风险: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和价格的变动,一般而言,如果市场利率上升,本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将面临价格下降、本金损失的风险,而如果市场利率下降,资产支持证券利息的再投资收益将面临下降的风险。

C、流动性风险: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D、提前偿付风险:债务人可能会由于利率变化等原因进行提前偿付,从而使基金资产面临再投资风险。

E、法律风险:由于法律法规方面的原因,某些市场行为受到限制或合同不能正常执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

(4)本基金投资于流通受限证券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 值,本基金的基金净值可能由于估值方法的原因偏离所持有证券的收盘价所对应 的净值,因此,投资者在申购赎回时,需考虑估值方法对基金净值的影响。另外, 本基金可能由于投资流通受限证券而面临流动性风险以及流通受限期间内证券 价格大幅下跌的风险。

(5)《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则基金合同终止,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可能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2、本基金特有风险外的其他风险请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调解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北京市,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按法规要求更新。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的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定期公告等披露文件。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s://www.morganstanleyfunds.com.cn】【客服电话:400-8888-668】 1. 本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 基金份额净值
4.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 其他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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