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燃能源(002911):半年报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4-047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8月7日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9人,实际参加会议人数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尹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49)全文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50)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4-051)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年度商品套期保值计划品种及额度暨核准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资质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增加2024年年度商品套期保值业务计划的额度,对冲实货敞口价格风险,在授权有效期内增加预计任意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601,917万元人民币,在授权有效期内增加投入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最高不超过416,351万元人民币(即在期限内任一时点不超过416,351万元人民币,核准公司子公司佛山市三水蓝聚能能源有限公司对其生产经营所涉及的有色金属供应链业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资质。 会议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已审批通过的年度套期保值计划额度内适时决策调整公司及子公司的套期保值计划,以及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该单笔交易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调整2024年度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增2024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日常经营情况和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会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调增与名气家(广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广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合计不超过6,80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其他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仍以经审议的预计额度为准。(以上均为不含税金额) 本次调增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且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行为而对关联方形成任何依赖。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黄维义先生、纪伟毅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2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调增2024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的质量,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会议同意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作为审计机构应尽的义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会议同意公司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管理机构更名的议案》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会议同意公司对内部管理机构进行更名,将监察室更名为纪检室,将风控管理部更名为风控合规部;会议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及机构职能的进一步优化、调整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5)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9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