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蓝锂芯(002245):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蔚蓝锂芯 编号:2024-050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8日下午2: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金塘西路456号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CHEN KAI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19名,代表股份 237,946,2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65%。公司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223,417,6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815人,代表股份14,528,6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具体事项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6,914,65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反对852,7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弃权178,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3,497,0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90%;反对 852,7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弃权17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奥旗及李鹏飞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结论性意见如下: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九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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