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钢股份(600782):新钢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时间:2024年08月08日 17:46:01 中财网
原标题:新钢股份:新钢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八月



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根据公
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股东大会会议具体程序方面的事宜由公司董秘室负责。

二、出席本次大会的对象为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13日)在
册的股东;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8月15日。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
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遵循本次大会议事规则,共同维护大会
秩序,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五、本次股东大会安排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一小时,股东在大会
上要求发言,需向大会秘书处(董秘室)登记。发言顺序根据持股数量的多少和登记次序确定。发言内容应围绕大会的主要议案。每位股东的发言时间不超过五分钟。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以其
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如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请分别在相应栏内打“√”,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目 录

一、会议议程
二、会议议案
(一)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二)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2024年8月16日 下午14点30分
二、会议地点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冶金路1号300会议室
三、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刘建荣先生
四、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或股东代表登记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参加现场股东大会的人数,就会议有
关事项进行说明。

(三)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开始,正式进入议案审议。本次股东
大会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序号议案名称
1.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1.01刘建荣
1.02刘坚锋
1.03廖鹏
1.04卢梅林
1.05李宁
1.06陈灵明
2.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胡晓东
2.02郜学
2.03孟祥云
3.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3.01傅军
3.02方炜
3.03徐斌
(四)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发言。

(五)投票表决,工作人员统计票数。

(六)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七)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八)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议案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将任期届满(2021年8月-2024年
8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战略
管理作用,保持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稳定性和持续性,提升
董事会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能力,根据《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拟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由9名
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

经公司控股股东新钢集团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资格审查,同意提名刘建荣先生、刘坚锋先生、廖鹏先
生、卢梅林先生、李宁先生、陈灵明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李宁先生和陈灵明女士为外部
董事,任期为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经核查,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且
均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
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
事的其他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
求的任职条件。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仍需
履行相应职责。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简历见
附件。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建荣:男,1974年9月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
工程硕士学位,刘先生于 1996年毕业于上海大学金属压力
加工专业,后获得上海交通大学工业工程硕士学位。历任宝
钢股份宝钢分公司制造管理部部长助理;宝钢股份特殊钢分
公司制造管理部副部长;宝钢股份特钢事业部制造管理部副
部长,部长;宝钢特材、宝钢特钢制造管理部部长、制造质
保党委书记;宝钢特钢总经理助理;韶关钢铁总经理助理(挂
职);宝钢特钢副总经理兼宝钢特钢长材有限公司董事长;
韶关钢铁董事、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兼广东韶钢松山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韶关钢铁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兼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重庆钢
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重庆长寿钢铁
有限公司董事;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重庆长寿钢铁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新余钢铁
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党
委书记、董事长。刘先生在钢铁企业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及
公司治理等方面拥有着丰富经验。

刘坚锋:男,1985年7月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
博士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位,刘先生 2010年毕业于江
西理工大学金属材料学专业,后获得钢铁研究总院材料学专
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历任新钢股份中厚板厂副厂
长、厂长,新钢股份总经理助理,营销中心党委书记、总经
作)、党委常委,现任新钢集团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新钢股份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刘先生在金属材料加工、
钢铁产品销售及钢铁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方面拥有着丰富的
经验。

廖 鹏:男,1968年11月出生, 中共党员,正高级工
程师,博士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位,廖先生 1993年毕
业于鞍山钢铁学院冶金系钢铁冶金专业,后获得钢铁研究总
院钢铁冶金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历任新钢炼钢
厂副厂长、厂长,新钢股份公司第一炼钢厂厂长、党委书记;
新钢股份公司第二炼钢厂厂长、党委书记;新钢股份公司总
经理助理;新钢集团副总经理等职务;新钢集团党委副书记,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新钢集团党委
常委,新钢股份董事、总经理、党委常委。廖先生在钢铁生
产制造及公司经营管理方面拥有着丰富经验。

卢梅林:男,1968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
大学本科学历,卢先生毕业于华东交通大学会计学专业。历
新钢股份市场管理部副部长;新钢股份公司财务部副部长、
部长等职务。现任新钢集团党委常委、新钢股份董事、财务
总监、党委常委、董事会秘书。卢先生在钢铁企业生产经营
管理、财务管理方面经验丰富。

李 宁:男,1972年9月出生,会计学博士,教授,注
册会计师,中国会计学会会员,江西省同心智库专家,江西
省知联会理事,澳大利亚南澳大学和英国BPP大学访问学者。

务,现任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新钢股份外部董事。

李先生在会计准则变迁,内部控制理论,企业经营业绩评价
等领域拥有独到的见解。

陈灵明:女,1981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应用经济学
博士,副教授,陈女士曾公派赴英国西苏格兰大学学习.历
任江西工程学院教务科长,研究所长,校长办公室副主任等
职务,现任新余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新钢股份外部董
事,陈女士研究方向为数字经济和环境经济。


议案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将任期届满(2021年8月-2024年
8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战略
管理作用,保持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稳定性和持续性,提升
董事会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能力,根据《公司章程》和《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董事会进
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
名,独立董事3名。

经公司控股股东新钢集团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资格审查,同意提名郜学先生、胡晓东女士、孟祥云女
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大会
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经核查,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且均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
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
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
的其他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的任职条件。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仍需
履行相应职责。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简历见附
件。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郜 学:男,1979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正高级工
程师,郜先生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冶金工程专业。历任冶金
工业规划研究院工程师、副处长、高级工程师;冶金工业规
划研究院总设计师、处长、高级工程师;现任冶金工业规划
研究院总设计师、副总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新钢股份
立董事。郜先生曾牵头和参与国家和各省市钢铁行业重大政
策制订,熟悉冶金行业产业政策、工艺流程、绿色发展,在
钢铁企业冶炼技术、绿色发展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胡晓东:女,1963年06月,中共党员,律师,胡女士
毕业于伦敦大学亚非学院法律专业,获得法学硕士。历任北
京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合
伙人律师等职务。胡女士现任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合伙
人、新钢股份独立董事。胡女士具有30年以上的中国商事法
律多方面的广泛知识和经验。

孟祥云:女,1974 年出生,正高级会计师、中国高端
会计领军人才、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资产评估师、中国注
册税务师,香港公司治理公会资深会士 FCG(CS,CGP)。孟女
士 1999年获上海社会科学院管理学硕士学位。曾任德豪国
际(BDO)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高级经理,上工申贝(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并兼任德国子公司Durkopp Adler
财务负责人,2009年起孟女士任宝钢集团有限公司首席会计
师,期间兼任宝钢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
独立董事;2015年起担任上海润良泰物联网科技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财务总监,兼任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监事会主席,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等职务。现任鉴微数字科技(重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CEO,新钢股份独立董事。孟女士熟悉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架
构设计,精通大型企业集团的各项财务管控和运作模式,对
企业内部控制建设、财务信息化体系设计、财务队伍建设、
投资管理及财务政策等方面具有深刻的理解和把控。


议案3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将任期届满(2021年8月-2024
年8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监事会监
督管理作用,保持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公
司拟开展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3名,职工
监事2名。

经公司控股股东新钢集团推荐,拟提名傅军先生、方炜
先生、徐斌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为
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3名股东代表监事候
选人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
司第十届监事会。

经核查,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且均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
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
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
董事的其他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要求的任职条件。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仍需
履行相应职责。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相关简历
见附件。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附件: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傅 军:男,1973年 2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学博士,正
高级工程师,历任新钢公司第二炼铁厂副厂长、第一炼铁厂副厂
长、销售部副经理、销售部党委书记、营销中心党委书记、技术
中心党委书记,现任新钢集团维检中心党委书记。

方 炜:男,1981年 3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
工程硕士.曾任新钢股份第一炼钢厂副厂长;新余新良特殊钢有
限责任公司副经理,党委书记;江西新旭特殊材料有限公司党委
书记;新钢集团数字化转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厂部正职);新钢股份厚板特钢事业部常务副经理(厂部正职);新钢集团维
检中心党委副书记、维检中心(建设公司)总经理。现任新钢股
份特钢事业部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徐 斌:男,1973年 2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
工程硕士.曾任新钢股份中厚板厂副厂长;江西新钢机械制造有
限责任公司副经理,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新钢集团机关党委
副书记(厂部正职);新钢集团综合服务管理中心党委书记;新
钢集团后勤文旅事业部党委副书记(厂部正职)。现任新钢集团
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厂部正职)。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