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ST名家(300506):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三)
|
时间:2024年08月08日 17:56:08 中财网 |
|
原标题:
*ST名家: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三)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
*ST名家 公告编号:2024-081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三)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已披露的诉讼、仲裁情况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名家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8.6.3规定,于 2023年 4月 27日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披露,并于 5月 29日、6月29日、7月 31日、8月 30日、10月 9日、11月 8日、12月 8日、2024年 1月 9日、2月 8日、3月 8日、4月 8日、5月 8日披露了前述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详见《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二)》(公告编号:2023-052)、《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三)》(公告编号:2023-056)、《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四)》(公告编号:2023-070)、《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五)》(公告编号:2023-075)、《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六)》(公告编号:2023-081)、《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七)》(公告编号:2023-086)、《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八)》(公告编号:2024-005)、《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九)》(公告编号:2024-016)、《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十)》(公告编号:2024-019)、《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十一)》(公告编号:2024-027)、《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十二)》(公告编号:2024-049)。
除上述已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后续发生的新增诉讼、仲裁案件经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再次达到披露标准,公司于 2024年 4月 26日、7月 31日披露了《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8.6.3条规定,于 2024年 4月 26日、6月 19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关于重大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公司于 2024年 6月 7日、7月 8日披露了上述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详见《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一)》(公告编号:2024-061)、《关于累计及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二)》(公告编号:2024-07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披露的部分案件于近期取得进展,具体情况详见附件《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统计表》。
二、本次进展情况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该部分已结案件可能对公司现金流产生影响。公司将按照各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将密切关注相关案件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相关案件的各类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 8月 8日
(一)前期累计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表
原
序
号 | 原告/
申请人 | 被告/被
申请人 | 受理或收
到应诉通
知日期 | 诉讼、
仲裁机
构 | 案由(诉讼、
仲裁原因或
依据) | 涉案金额(元) | 诉讼、仲裁请求 | 诉讼(仲
裁)进展情
况 | 判决或裁决日期及结果 |
5 | 深圳市
名家汇
科技股
份有限
公司、
名匠智
汇建设
发展有
限公司 | 袁福强 | 2023/4/6 | 深圳市
南山区
人民法
院 | 劳动争议
纠纷 | ¥144,336.80 | 1、请求判令无需支付被
告业务提成奖金人民币
70000元;2、请求判令无
需支付被告被迫解除劳
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人民
币67440.21元;3、请求
判令支付2022年度未休
年假工资5016.1元;4、
请求判决原告二向被告
按照判决比例支付律师
费。 | 二审已判
决 | 2024/7/12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
原判。
2023/10/24一审判决:
一、原告名匠智汇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
起十日内向被告袁福强支付业务提成
奖70000元;
二、原告名匠智汇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
起十日内向被告袁福强支付解除劳动
合同经济补偿金67440.21元;
三、原告名匠智汇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
起十日内向被告袁福强支付2022年度
未休年休假工资7087.31元;
四、原告名匠智汇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
起十日内向被告袁福强支付律师代理
费5000元;
五、原告名家汇对上述支付义务承担连
带任;
六、驳回被告袁福强的其他诉讼请求;
七、驳回原告名家汇及名匠智汇的其他
诉讼请求。 |
(二)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表
原
序
号 | 原告/
申请人 | 被告/被
申请人 | 受理或收
到应诉通
知日期 | 诉讼、
仲裁机
构 | 案由(诉讼、
仲裁原因或
依据) | 涉案金额(元) | 诉讼、仲裁请求 | 诉讼(仲
裁)进展情
况 | 判决或裁决日期及结果 |
3 | 深圳市
名家汇
科技股
份有限
公司 | 汉中熙
和保障
房开发
有限公
司,汉中
兴汉置
业有限
公司 | 2024/1/24 | 陕西省
汉中市
汉台区
人民法
院 | 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
纠纷 | ¥14,205,933.43 | 请求判令:汉中熙和支付
工程款12451414.37元、
利息1754519.06元;兴
汉置业承担连带责任。 | 一审已判
决 | 2024/7/24 一审判决:汉中熙和支付工
程款11545364.77元及利息,汉中兴汉
置业承担连带责任。 |
9 | 名匠智
汇建设
发展有
限公司 | 深圳震
有科技
股份有
限公司 | 2024/4/7 | 深圳市
南山区
人民法
院 | 买卖合同
纠纷 | ¥2,651,616.00 | 请求判决:被告支付货款
1488000元及违约金
1163616元。 | 一审已立
案,将于
10月15日
开庭 | |
3 | 深圳爱
克莱特
科技股
份有限
公司 | 深圳市
名家汇
科技股
份有限
公司 | 2024/4/1 | 贵州省
贵阳市
云岩区
人民法
院 | 买卖合同
纠纷 | ¥9,332,280.00 | 请求判令:名家汇支付欠
款9332280元及违约金。 | 一审已判
决,名家汇
已上诉 | 2024/7/16 一审判决书:名家汇支付货
款9332280元及逾期违约金。 |
(三)单笔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表
原
序
号 | 原告/
申请人 | 被告/被
申请人 | 受理或收
到应诉通
知日期 | 诉讼、
仲裁机
构 | 案由(诉讼、
仲裁原因或
依据) | 涉案金额(元) | 诉讼、仲裁请求 | 诉讼(仲
裁)进展情
况 | 判决或裁决日期及结果 |
5 | 深圳市
名家汇
科技股
份有限
公司 | 新泰市
住房和
城乡建
设局 | 2024/3/13 | 泰安仲
裁委员
会 | 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
纠纷 | ¥23,931,258.97 | 请求裁定:被申请人支付
工程款13064353.74元及
利息8946071.23元。 | 已出具生
效裁决 | 2024/7/12 仲裁裁决书:新泰住建局分
五期支付工程款共计13064353.74元。 |
10 | 六安名
家汇光
电科技
有限公
司 | 中国新
兴建筑
工程有
限责任
公司 | 2024/4/1 | 六安市
金安区
人民法
院 | 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
纠纷 | ¥57,769,498.05 | 请求判决:1、确认合同
已解除;2、被告退还工
程进度款17769498.05元
及利息;3、赔偿经济损
失4000万元。 | 一审已于
7月23日
开庭,待判
决 | |
4 | 深圳爱
克莱特
科技股
份有限
公司 | 深圳市
名家汇
科技股
份有限
公司 | 2024/6/18 | 深圳国
际仲裁
院 | 买卖合同
纠纷 | ¥24,340,856.59 | 请求裁决:名家汇支付欠
款22718738.8元及违约
金;支付律师费681562
元。 | 仲裁已立
案,将于8
月29日开
庭 | |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