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分众传媒(002027):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027 证券简称:分众传媒 公告编号:2024-031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14,442,199,72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元(含税),送红股 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单位:股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名股东及前 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 2020年 12月 11日、2020年 12月 31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议案。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 36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即锁定期为 2021年 1月 12日至 2024年 1月 11日,因此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于 2024年 1月届满。公司已于 2024年 1月5日对外披露了《公司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详见公告编号:2024-001)。 2、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网络”)实施存续分立,分立为存续公司阿里网络和新设公司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灏月”)、传滨科技(杭州)有限公司、传航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分立后存续公司及各新设公司的股东及持股比例情况与分立前阿里网络的股东及持股比例一致。阿里网络持有的公司 885,100,134股股份将全部由新设公司杭州灏月承继。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已就权益变动事宜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阿里网络向杭州灏月转让的 885,100,134股股份已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过户日期为 2024年 1月 2日。公司已于 2024年 1月5日对外披露了《公司关于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完成的公告》(详见公告编号:2024-002)。 3、公司于 2024年 2月 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江南春(JIANG NANCHUN)先生通过其控制的指定投资主体以现金方式向公司全资子公司 Focus Media Overseas Investment III Limited(以下简称“FMOIL III”)增资等值人民币2,207万元的美元。报告期内,江南春(JIANG NANCHUN)先生指定的投资主体 JAS Investment Group Limited(以下简称“JAS”)、TOP NEW DEVELOPMENT LIMITED(以下简称“TNDL”)分别签署了相关股份申请认购文件并支付了本次增资的全部款项,截至报告期末,FMOIL III的注册登记及股东备案等程序均已履行完毕,公司持有 FMOIL III 70%的股份,江南春(JIANG NANCHUN)先生间接持有FMOIL III 30%的股份(JAS 和 TNDL分别持有 FMOIL III 15%的股份,其中 TNDL所持股份拟用于海外业务扩展团队成员的激励),FMOIL III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详见公告编号:2024-004、2024-005、2024-029) 4、2022年,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分众鸿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出资 10,000万元人民币参与投资由苏州众亦为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的天津众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报告期内,基于基金投资行业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基金总体募资和投资节奏等因素,为平稳有序推进基金投资,经管理人提议,基金各方达成一致,基金的投资期延长两年,并相应延长基金经营期限。调整后的投资期为:自基金首次交割日起至主基金首次交割日的第五(5)个周年日止;调整后的经营期限为:自首次交割日起至主基金首次交割日的第八(8)个周年日止。除前述事项外,基金的管理模式、收益分配、退出机制等均保持不变。公司已于 2024年 2月 24日对外披露了《公司关于参与投资基金的进展情况公告》(详见公告编号:2024-006)。 5、2016年 8月,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分众鸿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公司业务管理团队成立的投资主体合计出资人民币 4亿元参与设立由珠海光控众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的珠海光控众盈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鉴于合伙企业所投项目尚处于逐步退出阶段,根据《珠海光控众盈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经管理人提议,合伙企业各合伙人通过对《合伙协议》进行修订的方式更改《合伙协议》第2.6.2条约定的经营期限,即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至 2025年 1月 22日,同时自 2023年 10月 17日(含)起至 2025年 1月 22日,合伙企业不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除前述事项外,合伙企业的管理模式、收益分配、退出机制等均保持不变,并签署了相关协议文件。公司已于 2024年 5月 30日对外披露了《公司关于参与投资基金的进展情况公告》(详见公告编号:2024-026)。 6、2024年 6月,公司实施完成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14,442,199,7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 3.30元(含税),即每 1股派发现金 0.33元(含税),共计派发4,765,925,909.58元。公司已于 2024年 6月 5日对外披露了《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详见公告编号:2024-028)。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8月 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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