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争民爆(002827):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4-031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高争民爆”)就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616号文《关于核准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4,600万股,发行方式为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23元。截至 2016年 12月 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8,58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 21,214,800.00元后,已缴入募集的股款为人民币 357,365,200.00元。同时扣除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所支付的预付保荐费、发行手续费、审计评估费、律师费等费用合计人民币 7,837,000.00元,实际募集股款为人民币 349,528,2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211840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位时,初始存放金额 357,365,200.00元,其中包含用于上市发行费用7,837,000.00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现已整合、修订并更名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38812194550,剩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已于2020年6月8日销户处理。 3、公司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市国际城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954000010000088000,剩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已于2020年8月5日销户处理。 4、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158000429100011139,剩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已于2022年1月18日销户处理。 5、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北京中路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4050101363600001163,剩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已于2022年1月13日销户。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市国际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北京中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等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成远矿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县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三方监管协议》规定:(1)公司已在专户存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相关专户仅用于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荐机构承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3)公司授权保荐机构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存储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4)专户存储银行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公司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5)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专户存储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6)专户存储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或向保荐机构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保荐机构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19年1月3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以及调整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的议案》,拟变更“危险货物运输项目”的实施地点及调整其募集资金使用安排。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西藏高争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投资金额 3,032.00万元,项目建设期为三年。具体变更及调整情况如下: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危险货物运输项目”的停车场、办公场所、维修车间的实施地点由拉萨市曲水县聂当乡变更至昌都市卡若区沙格村。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4月 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以募集资金3,628.0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B10350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半年度,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4年半年度,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将原西藏高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增资项目专户(账户:138812194550)剩余闲置募集资金(截止2020年3月31日闲置募集资金3,29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障公司实际生产经营中对资金的需要,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剩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原西藏高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增资项目专户(账户:138812194550)已于2020年6月8日销户处理。 公司于2021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乳化炸药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信息化平台二期建设项目已完成,为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效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专户(账户:54050101363600001163、账户:0158000429100011139)中的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468.41万元(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注销存放此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上述监管账户,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或经营层授权其指定的代理人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等后续事宜。同时《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半年度,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尚有未使用的募集资金8,006,235.39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根据预定的计划进度,危险货物运输项目应于2023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危险货物运输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危险货物运输项目”由原计划的2023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除此之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使用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4年8月8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9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 单位:万元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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