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原股份(688521):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的《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进行了审阅,认为: 公司增加本年度(即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定价公平、合理,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符合交易双方业务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7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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