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科精密(301499):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1499 证券简称:维科精密 公告编号:2024-027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4年 8月 8日(星期四)在上海市闵行区北横沙河路 59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年 8月 7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人,实际出席董事 5人。 会议由董事长 TAN YAN LAI(陈燕来)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 4,9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0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 2024年 8月 26日(星期一)下午 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8月 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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