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杰思(688581):安杰思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88581 证券简称:安杰思 公告编号:2024-034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 任。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08月0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二楼综合大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4年07月26日以专人送达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由董事长张承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全面核查了2024年半年度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2)。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鉴于公司在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后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拟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26,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53%。公司最近 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并基于审慎性原则,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 1000万件医用内窥镜设备及器械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5年 3月 31日。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完善并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制定的 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客观、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行动方案的践行情况。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议案,故本次董事会会议结束后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0)。 特此公告。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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