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声电子(688533):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时间:2024年08月08日 20:05:29 中财网
原标题:上声电子: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33 证券简称:上声电子 公告编号:2024-077 债券代码:118037 债券简称:上声转债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5%以上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5%以上第一大股东苏州上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声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25%。上述
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并已于2024年4月19日起
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上声投资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因截
至本公告日,上声投资部分股东已离职且根据上声投资内部管理规定,上声投资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600,012
股,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其中以集中竞
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
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
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将停止减持股份。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 大胨东名称:苏州上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 大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所持股份来源。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 来源
苏州上声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5%以上第一 大股东42,000,00026.25%IPO前取得: 42,000,000股
(三)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四)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名称计划减 持数量 (股)计划减 持比例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合 理价格 区间拟减 持股 份来 源拟减 持原 因
苏州 上声 投资 管理 有限 公司不超 过: 600,012 股不超 过: 0.375%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600,012股 大宗交易减 持,不超过: 600,012股2024/9/2 ~ 2024/12/1按市场 价格IPO 前取 得上声 投资 部分 股东 离职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上声投资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票不参与本次减持。

2、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
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上声投资承诺:
1、关于股份限售和锁定期限的承诺
(1)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
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

另外,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
会、证券交易所对实际控制人的股份限售有其他规定和要求的,按照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3)发行人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企业承诺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2、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1)于锁定期届满后,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
①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②如发生本企业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企业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2)如进行减持,减持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

(3)如进行减持,本企业应于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时限内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发行人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本企业方可减持发行人的股票。

(4)本企业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和要求减持股票的,本企业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
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本企业将在五个工作日
内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如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
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企业应上交发
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四、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公司大股东上声投资部分股东离职而进行
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在减持期间内,上述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减持主体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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