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泉阳泉(600189):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一、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二、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法律责任。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控股股东森工集团所持本公司限制性股份解除情况 2024年 4月 16日、4月 17日,直接控股股东森工集团累计解除质押股份 84,500,000股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39.07%,占公司总股本的 11.81%,剩余质押股份数量为 52,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24.05%,占公司总股本的 7.27%。(公司公告刊登于 2024年 4月 1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24年 6月 26日,直接控股股东森工集团所持公司 62,500,000股股份被解除司法冻结,森工集团所持公司冻结股份已全部解除冻结状态(公司公告刊登于 2024年 6月 28日、7月 1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报告期内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睿德嘉信商贸有限公司减持股份的情况 (1)2023年 12月 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计划公告》,公司股东北京睿德嘉信商贸有限公司计划自 2023年 12月 26日起 15个交易日之后的 3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151,978股(公司公告刊登于 2023年 12月 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2024年 4月 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司股东北京睿德嘉信商贸有限公司在 2024年 1月 17日至 2024年 4月 15日期间减持公司股份7,151,900股(公司公告刊登于 2024年 4月 1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3、持股5%以上股东赵志华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化情况 (1)2024年 4月 23日,持股 5%以上股东赵志华解除质押股份 25,982,983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61.50%,占公司总股本的 3.63%(公司公告刊登于 2024年 4月 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2024年 5月 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持有股份状态变更的公告》,股东赵志华持有本公司 25,982,983股股份被司法冻结,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61.50%,占公司总股本的 3.63%;解除司法标记 25,982,983股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61.50%,占公司总股本的 3.63%(公司公告刊登于 2024年 5月 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3)2024年 5月 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持有股份状态变更的公告》,股东赵志华解除质押 1,017,017股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41%,占公司总股本的 0.14%;解除司法冻结 23,246,094股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5.03%,占公司总股本的 3.25%;解除标记股份 16,017,017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37.91%,占公司总股本的 2.24%(公司公告刊登于 2024年 5月 2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4)2024年 5月 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计划公告》,公司股东赵志华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自 2024年 5月 23日起 15个交易日之后的 3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151,978股(公司公告刊登于 2024年 5月 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5)2024年 5月 27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赵志华质押所持公司 13,100,000股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 31.01%,占公司总股本的 1.83%(公司公告刊登于 2024年 5月 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6)2024年 6月 14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赵志华所持公司 4, 000,000股股份被解除司法冻结,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9.47%,占公司总股本的 0.56%(公司公告刊登于 2024年 6月 1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7)2024年 6月 24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赵志华质押所持公司 4,500,000股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 10.65%,占公司总股本的 0.63%(公司公告刊登于 2024年 6月 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8)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赵志华解除质押 7,000,000股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6.57%,占公司总股本的 0.98%;剩余质押股份 25,600,000股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60.60%,占公司总股本的 3.58%。 4、报告期内公司前十名股东所持股份的其他情况 公司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系统获悉:公司股东吉林省吉盛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质押其持有本公司 2,406,333股股份; 持有本公司 1,207,434股股份被司法冻结;持有本公司 2,406,333股股份被司法标记。 四、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五、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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