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阳泉(600189):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泉阳泉 公告编号: 临2024—038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以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8月9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 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24-040号《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