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灿坤B(200512):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证券代码:200512 证券简称:闽灿坤B 公告编号:2024-020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容诚事务所及其审计团队已为公司服务多年;鉴于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服务需要,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4、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经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胡敬东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李普崎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许
2、项目组成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项目组成员的独立性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拟就 2024 年度支付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 100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3万元),较 2023 年度审计费用降低8万元,下降比例为7.41%。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4年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业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和内控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份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容诚事务所及其审计团队已为公司服务多年。鉴于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服务需要,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容诚会计师事务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 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在接受委托前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相关沟通工作并取得相应回复。 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就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认为原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团队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多年,公司基于经营发展及审计服务需要作出变更,变更理由恰当,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时要求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在查阅相关文件后,对立信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 经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独立性、专业能力和资质等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年度审计业务,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董事会会议进行审议,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三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3、拟聘任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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