萤石网络(688475):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475 证券简称:萤石网络 公告编号:2024-029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萤石网络”或“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40号)核准,萤石网络 2022年 12月 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每股人民币 28.77元的发行价格公开发行 112,5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款计人民币 3,236,625,0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共计人民币 89,149,764.15元后,公司实际收到上述 A股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147,475,235.85元,扣除由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21,365,252.83元(不包括发行费用相关增值税进项税额)。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2年 12月 22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德师报(验)字(22)第 0061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止,本公司除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外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739,443,161.13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计人民币1,440,419,316.08元(含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人民币 1,041,000,000.00元、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及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人民币 58,497,224.38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于 2022年 12月 22日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 2022年 12月 22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萤石软件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兴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 2022年 12月 22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萤石电子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及子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存储情况及账户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此外,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止,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详见本报告“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止,本公司除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外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739,443,161.13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 2月 24日,本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一届监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13,718,854.84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6,109,983.02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关于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3)第 E00014号)。其中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止,本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公司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3年 1月 3日,本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萤石软件有限公司、重庆萤石电子有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12,136.53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023年 12月 29日,本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萤石软件有限公司、重庆萤石电子有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86,512.98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止,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1,041,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止,本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 1月 3日,本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10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于项目决算后根据合同约定完成剩余款项支付。 注2:萤石智能家居产品产业化基地项目于2024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扩大了公司研发及办公场所,减少了租入办公场地的支出,优 化了工作环境,为萤石公司打造可信赖的安全智能家居产品和物联网平台提供实体空间保障,支撑萤石公司可持续发展,不断为家庭、个人及小微 企业提供智能化产品和优质服务,此项目较难单独核算已实现的经济效益。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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