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能源(000791):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4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40,963,85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99,999,997.9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192,367,013.14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2022年12月29日出具了《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2]第9-00008号),确认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193,207,545.08元(尚未扣除其他发行费用 840,531.94元),已于 2022年 12月28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2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0元。2023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058,524,505.50元(含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金额)。截至2024年 3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4]第9-00069号)。2024年上半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9,030,762.18元,募集资金余额为3,963.15元(全部为节余募集资金衍生利息)。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制定及修订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董事会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14年9月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于2022年3月进行了修订。 (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2023年1月9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七里河中心支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主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甘肃酒泉汇能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酒汇公司”)的分公司或全资子公司,2023年 3月,公司、全资子公司酒汇公司和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佳支行;甘肃玉门汇能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甘肃酒泉汇能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瓜州分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甘肃电投永昌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电投辰旭高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七里河中心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197,555,267.68元,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及余额情况如下:
以上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安排,“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120,000万元(含1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玉门市麻黄滩第一风电场 C区 200兆瓦项目、瓜州干河口200MW光伏项目、永昌河清滩300MW光伏发电项目、高台县盐池滩100MW风电场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截止2023年3月29日,公司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为56,180.00万元(含增值税)、已支付发行费用84.05万元(不含增值税)。2023年3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0,784.05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荐机构分别出具了《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3]第9-00015号)《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30亿元、单笔不超过1亿元(含)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批准期限内循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4年 3月 22日,公司在甘肃银行营业部(银行账号:61010100200021959)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投资份额:募集资金专户内闲置募集资金余额,截至2024年 3月 22日为87,858,431.34元;2024年3月22日后不再进行现金管理。 产品名称:协定存款; 协议利率:年利率2.25%; 收益情况:2023年4月11日至2024年3月22日,公司取得协定存款利息收入3,520,707.57元;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22日,公司取得协定存款利息收入553,843.08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3月25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鉴于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且节余募集资金低于五百万元,经公司内部决策,将各专户节余募集资金共计4,314,723.77元(全部为募集资金专户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募投项目建设。截至 2024年3月31日,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节余资金4,282,308.36元已由专户转入公司基本户补充流动资金;存放于募投项目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节余资金32,415.41元已全部用于各项目建设资金支付,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截至2024年6月30日,因银行结息时点原因,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963.15元,全部为节余募集资金衍生利息(2024年6月21日各募集资金专户结息)。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6月30日,因银行结息时点原因,募集资金专户尚有节余募集资金衍生利息(2024年6月21日各募集资金专户结息)3,963.15元,公司将按前述内部决策,将节余募集资金衍生利息分别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项目建设。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8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中财网
|